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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考证网论坛用户使用守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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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02-08
— 本帖被 admin 执行置顶操作(2024-02-08) —


论坛用户使用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用户守则适用于考证网论坛(以下称“考证论坛”)。
第二章 论坛用户
第2条  为享有论坛各项正当权益,论坛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规定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注册成为考证网论坛的正式用户,享有论坛权益,拥有论坛用户基本权限,承担论坛义务。
第3条  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论坛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用户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不得违反本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4条  用户应该对其用户帐号和密码的保管负责;用户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借予他人使用,因用户个人行为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条  本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基本资料的请求,司法、检察机关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三章 ID管理
第6条  本论坛保留随时取消下述ID和昵称的权利:
(1)严重违反国家法规的ID和昵称;
(2)包括但不限于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注册的ID和昵称;
(3)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名称注册的ID和昵称;
(4)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
(5)猥亵的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挑衅的ID或昵称;
(6)恶意注册与管理员、版主或其它版友网名相近并可能引起混淆或纠纷的ID或昵称;
(7)带有广告性质的ID或昵称;
(8)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ID或昵称。
第7条  自注册之日起两年未登陆ID,论坛有权收回。
第8条  论坛有权对发布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第四章所禁止的言行的ID进行注销或封锁,直至交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9条  ID管理未尽事宜参照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 言论规则
第10条 本论坛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论。并有权决定发布、修改自己发表的文章。同时,享有接受论坛的服务和帮助的权利,参加论坛组织的用户活动,享有要求帮助、监督管理、检举投诉、建议改进的权利。
第11条 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版主对该版的相关规定;遵守本论坛条例的用户在本论坛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用户与用户之间、用户与管理团队之间具有平等的地位,应该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第12条 本论坛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本论坛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谩骂及人身攻击,本论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13条 不得利用本论坛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论坛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14条 用户不得发布以下对本论坛有所损害等信息,包括签名、昵称等:
(1)病毒代码及其它攻击性程序代码;
(2)未经本论坛同意的任何形式的广告信息;
(3)QQ群等即时聊天群组;
(4)诱使大家公布邮件,QQ、msn、地址等联系方式的信息;
(5)联名报课,分摊报课费用;共享、传播、倒卖网站收费服务信息;
(6)其它扰乱论坛言论秩序的内容。
第15条 请勿对论坛注册用户进行直接的人身攻击,使用攻击性、挑衅性语言的帖子将被版主提出警告,如没有效果将直接锁定该主题。版主拥有视情况删除此类帖子的权利。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6条 本论坛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考证网论坛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17条 本论坛有权将在本论坛中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等作品,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第18条 本论坛文章(包括转帖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以下原则为准: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为"考证网论坛";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为"考证网论坛";
(3)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19条 用户转帖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第六章 处罚规则
第20条 本论坛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论坛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删帖、锁帖、移动、警告、扣分、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等处罚。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2)在各讨论区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言论,或者其他足以影响到本站声誉者;
(3)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第21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论坛有权对其做出移帖、锁帖、删帖、警告、扣分、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等处罚。
(1)发表具有歧视,侮辱,挑衅,谩骂,诽谤,教唆(包括枪文及各种形式的诱导和欺骗)性质的内容;
(2)发表不符合版面主题,发表与主题完全无关的回复,或者无内容、无意义的灌水文章;
(3)同一文章发在二个以上(包括两个)讨论区的(公告性文章除外);
(4)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者;
(5)连续发帖超过半个屏幕者。
第七章 免责声明
第22条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考证网论坛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考证网论坛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考证网论坛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3条 考证网论坛将尽力满足用户的要求,对论坛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
第24条 考证网论坛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北京注协培训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5条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论坛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考证网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八章 附则
第26条 本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27条 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离线写手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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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wzhy911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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